罷免真的是一門好生意? 國民黨揭露惡罷團體違法募款與奧步指南

【記者張品君/綜合報導】國民黨「打惡罷戰隊」3日召開「罷免真的是一門好生意?揭露惡罷團體違法募款與奧步指南!」記者會,提出罷免藍委團體內部訊息,指控惡罷團體涉及違法募款,以形同詐騙集團的手段破壞臺灣的民主。「打惡罷戰隊」要求民進黨停止把公民當盤子,並呼籲檢調趕快介入徹查。
國民黨副發言人鄧凱勛表示,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說黨應該要位居罷免的二線,但卻看到民進黨籍立委落選人、台中市議員江肇國帶著罷免團體到市場去拉連署,也看到綠營的議員助理擔任罷免國民黨立委游顥的領銜人。當初說好的二線到哪裡去了?吳思瑤要不要跟這些民進黨人士對一下論述?
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表示,依照政治獻金法規定,只有政黨、政治團體以及擬參選人可以收受政治獻金,亦即罷免團體不得收受任何政治獻金,但在要罷免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的團體群組中,有所謂「文宣組長」卻貼上「法律規定第一階段罷免團體不能收受政治獻金,但為了不讓別人抓到小辮子」,要民眾「在現場以現金交由有志工證的志工」,明顯知法犯法、違法募款。
除了教大家用現金給志工之外,楊智伃指出,惡罷團體還成立公?違法課金群組,在其中要求大家認領派報等費用,把款項直接給廠商,而廠商再將做好的文宣品給罷免團體,甚至還定期指定課金任務,簡直把民眾當盤子,更有嚴重違法之嫌。
國民黨副發言人譚仲彣表示,政治獻金法明確規定,要經許可設立的政治團體才能收受政治獻金,違法者可以按其收受的金額處兩倍的罰款,裁處行政罰款的主管機關是監察院,請問監察院有沒有去調查並裁處該罷團的不法行為?
譚仲彣指出,如果罷團成立合乎資格可收取政治獻金的政治團體,還要依法設立政治獻金專戶才能收取,否則負責人是要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金。呼籲檢調偵辦該罷團是否有違法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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