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品君/綜合報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京華城案,北檢依貪污罪起訴並將羈押中的應曉薇移審台北地院,合議庭27日凌晨裁定1500萬元交保。應曉薇下午辦保完成離開法院,強調她沒有做錯事、沒有貪污。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認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圖利財團百億、收賄新台幣1710萬元、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與共犯犯罪所得逾9371萬餘元,昨天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起訴柯文哲等11人,並對柯文哲求刑合計28年6月。
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由審判長江俊彥、受命法官許芳瑜、陪席法官楊世賢組成合議庭審理。合議庭閱卷後,昨晚召開在押被告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移審庭,今天清晨裁定交保。檢方將提抗告。
北院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沈慶京4000萬元交保、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彭振聲500萬元交保、李文宗除了先前200萬元外,加保800萬元,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北院另諭知5名被告,除了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
5名被告由家屬或律師到北院辦理交保程序,李文宗、彭振聲上午辦保完成離開,沈慶京、柯文哲則在中午離開法院。柯文哲離開法院時被人踩到拖鞋差點跌倒,上車後向支持群眾揮手致意。
應曉薇下午4時左右辦完交保手續,她離開法院時先哽咽表示「我沒有做錯事」、「我沒有貪污」,隨後在親友陪同下搭車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