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修法 主計長:國防勞保健保租金補貼受影響

【記者吳靜/綜合報導】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23日表示,包括國防經費、撥補勞保基金、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及興辦社宅專案計畫、少子女化對策、治安維護相關經費、健保財務協助方案等計畫都會受到影響。
行政院上午舉行「行政院針對立法院三讀財政收支劃分法版本說明記者會」,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財政部長莊翠雲、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出席。陳淑姿說明,財劃法修法後,中央須再增加釋出財源新台幣3753億元,占整體歲入9%,連同一般性補助款2501億元,占6%,兩者共占15%,由於並未通盤考量事權劃分,非常不合理
陳淑姿表示,修法後中央政府每年將減少經常性收入3753億元,為嚴守財政紀律,中央舉債數不應再增加,所以只能透過相對縮減歲出規模因應,另因通過版本要求一般性補助款不能減少,且依法律義務支出皆屬依相關法令規定編列經費,無法因財政困難而逕予刪減,減列範圍只能侷限在其餘歲出。
她說,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3兆1325億元為例,依法律義務支出1兆8144億元(約占58%),均無法刪減;其餘歲出1兆3181億元(約占42%),須刪減約28%,將造成已核定且尚在執行中各項計畫經費難以為繼。
陳淑姿說,為均衡台灣各地發展,中央政府透過「均衡台灣重大基礎建設計畫」,整體性規劃並協助地方政府推動重大建設,包括鐵路建設、捷運建設、公路建設、水資源開發、觀光及農業等基礎建設,未來年度仍需持續投注相當預算,若無相關預算支應,將嚴重影響台灣未來均衡發展。
她說,財劃法修法未明定施行日期,依規定應自公布日施行,即自公布日起第3日生效,將影響目前已送立法院審議的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各級地方政府預算,須全面配合辦理追加減預算。因相關作業繁複難於短期內完成,將造成預算秩序混亂,對於各級政府政務推動及國家整體經濟發展均有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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