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相撞2名駕駛送醫幸無大礙 警籲:轉彎多察看,路口減速才安全

【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中市警第二分局於113年11月9日10時55分接獲民眾報案,稱於台中市北區崇德路與北興街口有交通事故發生,立即派遣所轄永興派出所及交通分隊員警前往查處。
經查係王男(63年次)駕駛普通重機車由進化北路沿崇德路一段往太原路方向行駛於外側快車道,俞男(83年次)駕駛普通重機車由太原路沿崇德路一段往進化北路方向行駛於外側慢車道,王男至事故地點左轉北興街時與對向的俞男發生碰撞,兩部車輛車頭均撞損,雙方駕駛均有多處擦挫傷,送醫後尚無大礙,經實施酒測,雙方呼氣酒測值均為0,詳細肇事原因仍需待蒐集各項跡證後,再作進一步的分析研判。


第二分局呼籲,駕駛人應有「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的路權觀念,但不論轉彎車或直行車,駕駛人在行經路口時都應該減速慢行,提高注意力,尤其是左轉或右轉時,無論路口是否有號誌,都必須仔細觀察四周人車來往情況,千萬不要逞一時之快,才能降低事故發生機率,保障自己與他人的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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