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首推「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三民路、育才北路口12月1日正式上路 「守護行人安全」

【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配合「停讓文化」策略,致力推動「人本交通、停讓文化」行人友善政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於「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建置「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並設置LED警示牌面,提醒車輛行經路口減速慢行並停讓行人先行,偵測宣導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預計在12月1日正式執法。


台中市北區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鄰近一中商圈、中友百貨,加上周邊有臺中科技大學、臺灣體育大學、中國醫藥大學、台中一中及新民高中等多所院校林立,行人穿越密集,車流量大,中市警二分局統計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112年共發生交通事故46件,造成37人受傷。
科技執法採取24小時違規錄影方式,系統自動偵測到車輛未於行穿線前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時,即會自動擷取三至四張照片,上傳至科技執法平台,再由員警人工判定是否違規而開單舉發,減少員警站在路口執勤的危險性,舉發方式也不再受天候因素影響。

不停讓行人取締標準為汽機車行近行人穿越道,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約1個車道寬或3組枕木紋)及車頭(前輪)已進入行穿線,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即構成違規取締要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機車處1200元罰鍰,汽車處6,000元罰緩,另外還要違規記點3點及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其中,若因不停讓行人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


第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呼籲,駕駛人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見到行人過馬路,務必慢看停,養成禮讓行人的良好習慣,透過科技輔助與市民的自律,打造出更加人本且安全的交通環境,共同維護臺中市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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