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四分局聯合市府強化公車行車安全稽查

【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 9月29日啟動「公車大執法」首日,南屯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五權西路與大忠南街口,當路口所有車輛均停等紅燈之際,一部公車飛快的朝下個路口疾駛,不僅現場直擊之騎士、行人傻眼,巡邏員警見狀立即上前攔停,違規司機不斷抱怨員警執法過於嚴苛,且因為擔心誤點頻頻看手錶,甚至口出自己只是搶黃燈等語抗辯,直到員警再三強調影片會說話,駕駛才坦承錯誤,本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闖紅燈開罰。


第四分局針對轄內南屯區文心路與向上路口、五權西路與大墩路口、忠勇路與永春南路口等3處公車易違規地點重點執法,經統計取締公車常見違規態樣迄今,第四分局出動近300名警力,祭出8張罰單,另與市府共同執行「公車違規聯合稽查勤務」,結合志工、義交等民力於公車站駐點宣導;交通組組長陳敬中亦率隊前往轄內中鹿客運南屯站停車場,說明分析113年1-8月大客車事故,A2致人受傷車禍計21件、A3財損碰撞計17件,主要肇因分析為恍神、分心駕駛,此數據與去年同期相比件數雖有略降,惟公車車體較長又寬,在轉彎時視線死角多,易與周邊車輛發生事故,透過「指差確認」5大步驟,有效提升行車專注力,採執法與宣導並重,藉此宣導大客車駕駛路口停讓,以降低事故率,亦將此觀念同步深植民眾心中,落實全民共同守護道路安全之決心。


第四分局分局長陳祥麟表示,賡續於公車轉運站周邊等公車密集行駛路段嚴加稽查,一旦發現違規情事依法開罰決不寬貸,強調執行公車大執法無期限不是口號,希冀透過取干涉取締手段,藉此糾正部分公車駕駛違規的行車習慣,除了執法,也向駕駛宣導,提升交通安全意識,還給用路人安全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