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病毒已進入流行期 中市衛生局籲勤洗手留意重症前兆

【記者劉幫寧/台中報導】依疾病管制署疫情監測資料統計,國內腸病毒門急診就診人次已大於11,000人次標準,進入腸病毒流行期,台中市今年第14至16週(3月31日至4月20日)腸病毒門診就診人次分別為1,091、1,459及1,751人次,相較去年同期527、847及1,343人次為高。市府衛生局表示,截至今(23)日國內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病例累計1例,台中市雖無重症確定病例,但社區感染風險持續升溫。

衛生局長曾梓展提醒,依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國內腸病毒疫情持續上升,近期腸病毒門急診就診人次為近10年來同期最高,評估腸病毒疫情風險增加。衛生局3月22日即超前規劃,與麥當勞叔叔之家慈善基金會協同辦理校園洗手記者會,加強宣導腸病毒防治的重要性,並於3月31日前完成台中市學前教托育機構、校園洗手設備查核,共計1,336家次。

腸病毒重症前兆及本市13家腸病毒重症責任醫院

曾局長指出,5歲以下嬰幼兒是腸病毒重症的高危險群,呼籲家長若發現家中嬰幼兒出現嗜睡、肌躍型抽搐(類似受到驚嚇的突發性全身肌肉收縮動作)與持續嘔吐、活動力降低、肢體麻痺無力、呼吸急促、心跳加快等腸病毒重症前兆,應儘速前往台中市13家腸病毒責任醫院就醫治療。

衛生局表示,台中市去年5月24日已公告修正台中市腸病毒通報及停課、托的防疫措施,為維護幼童健康,依據台中市腸病毒通報及停課、停托標準,感染腸病毒的學童應請假在家至少7天,如托嬰中心或幼兒園所在的行政區今年有曾被檢驗出腸病毒71型陽性個案或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確定個案時,同一班級7日內有2名兒童感染腸病毒必須停課7日。

此外,若非為公告的行政區,則同一班級7日內有3名兒童感染腸病毒時,建議自主停課7日。提醒學前教托育機構,若未依規定通報及停課,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3,000元至15,000元罰鍰。

衛生局持續宣導腸病毒防治-維護幼兒健康

衛生局說明,預防腸病毒最有效的方法是正確洗手5步驟「濕、搓、沖、捧、擦」及落實「洗手5時機」(吃東西前、和小寶寶玩前、上廁所後、擤鼻涕後及看病前後),家長下班或從外面回家後一定要洗手或洗澡,更換乾淨衣物後再抱小朋友。另建議強化居家環境消毒,可使用濃度為500 ppm的漂白水擦拭完畢後,等待約10分鐘再用清水擦拭一次;若清理腸病毒患者的排泄物或嘔吐物,則建議將漂白水濃度調整為1,000 ppm,將防疫措施落實於生活中。

衛生局補充,有關腸病毒防治相關資訊,請至衛生局網站「專業服務」項下「傳染病防治」,進入「腸病毒專區」( http://bit.ly/2IMGC4j )或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 )查詢,也可撥打免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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