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綠議員全家涉貪 獲判緩刑五年

【記者李瑞華/綜合報導】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秉鈞與父親、前市議員張錦煌被控詐領助理補助費案,三人遭檢方與地院羈押近五個月後,交保候傳;基隆地院29日上午宣判,合議庭認定,張秉鈞與父母親共同詐領助理補助費,依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等罪,分別判處一年十一月與二年徒刑,審酌三人犯後坦承犯行,且已分別繳回119萬餘元與962萬餘元犯罪所得,均獲判緩刑五年。
基隆地檢署偵辦現任議員張秉鈞案,今年六月二十日發動搜索並約談張秉鈞、父親張錦煌及母親陳瓊茹,經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三人獲准,檢方在今年九月二十日偵查終結,認定張秉鈞等人涉詐領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新台幣1075萬7984元,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張秉鈞及父母親三人。
檢察官指出,張錦煌及陳瓊茹在張錦煌擔任基隆市議員期間,涉嫌以吳姓、陳姓男子為人頭,向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956萬5895元,張秉鈞就任市議員後,延續父親作法,涉向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119萬2089元。

基隆綠議員全家涉貪-獲判緩刑五年

基隆地院今年9月21日召開羈押庭,經法官訊問後,裁定三人繼續羈押禁見,全案在今年十一月十四日辯論終結,經合議庭評議,張秉鈞、父親張錦煌及母親陳瓊茹三人,分別以30萬元、30萬元、2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基隆地院29日上午宣判。
基隆地院庭長王福康指出,張錦煌父子在擔任議員期間,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合議庭考量張錦煌父子無前科,從偵查到審理期間,始終坦承犯行,且繳回所有犯罪所得,從輕量刑,且給予二人自新機會,均判處緩刑五年。
基隆地院合議庭認為,張秉鈞與父親張錦煌、母親陳瓊茹等三人共同詐領助理補助費,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等罪,判處張秉鈞一年十一月、褫奪公權四年,張錦煌二年,褫奪公權四年,陳瓊茹一年十月、褫奪公權四年,審酌三人犯後坦承犯行,且已分別將不法所得119萬餘元與962萬餘元,繳交犯罪所得,均獲判緩刑五年。
另外,兩名人頭吳明停及陳忠勝,為非公務員幫助公務員犯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等共四罪,各處有期徒刑一年九月,均褫奪公權一年。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十月,緩刑四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一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五萬元及三萬元,及於本判決確定後一年內,參加法治教育講習四小時,褫奪公權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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