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世光/台中報導】台中購物節消費登錄金額節節高升,不僅是全國首破百億元的城市,更於上週末達到累積逾二百億元,網路聲量也為全國第一。台中市政府為慶祝購物節成績創新高,將於12月21、22日推出「市仔券」和「商圈券」,總計發放近5萬份,活動尾聲最後一發,尾牙就由購物節幫加菜。
市府經發局說明,今年三波物調券活動已於10月底結束,創造逾1.5億元庶民經濟,更將年底台中購物節的活動登錄金額推向新高。為延續第三波物調券帶來的好成績、聲量,活動將再次出擊,推出市仔券和商圈券。此次兌領場域特別選定自購物節開跑,民眾消費登錄最高的10處公有市場、8處攤販集中區,還有最會行銷宣傳購物節的19處商圈,民眾可於12月21日或12月22日,以100元現金兌換200元市仔券或商圈券,發放共約5萬份。
經發局表示,使用該券消費後,向攤商、店家索取收據或發票,在台中通暨購物節APP登錄,更享消費金額3倍或5倍累計,除了享有加菜金優惠,又可趕上購物節最後兩周抽現金、抽好宅活動。此次以年終加碼補貼的概念,再次放大民眾的購物金,預計再創至少近1,000萬元營業額,盼透過活動回饋民眾並提升買氣,持續吸引大家至市場、夜市與商圈消費,一起享受市府提供的年終小確幸。
經發局提醒,這次發放場域共37處,各場域分配的券數不一,在市場、夜市可兌換「市仔券」,而在商圈則是兌換「商圈券」,兌換與使用規則均相同,每人每次至多兌換兩份,數量有限,換完為止。該券可於發放日起使用至12月24日止,活動期限內視同現金,不得跨場域使用,僅能於券上所示場域消費,如逾期或遺失,恕不退費或補發,民眾須注意自身權益。更多資訊請至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 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2510481/post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