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搓圓仔湯? /楚何

藍白合終於有了令人欣喜的新境界,在過去的民調統計上,無論柯侯或侯柯配,都是完美的超級組合,對賴清德和貪腐民進黨的執政地位,將帶來極嚴重的威脅。因此民進黨開始急了,要想方設法破壞藍白合,甚至民進黨立委還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問法務部,質疑這樣的狀況是不是符合搓圓仔湯條款?民進黨會有這樣的質問,就是對選情變化感到緊張,更是對聯合政府的內涵孤陋寡聞。

藍白協商整合達共識民調決勝負-18日公布結果

所謂的搓圓仔湯條款指的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候選人或有資格參選人之間的賄選行為』,分為對候選人行賄罪及候選人受賄罪二種。 對候選人行賄罪係指「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競選活動」。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解釋:「具體個案上前提就是說,如同剛剛賄選案件一樣,所謂的搓圓仔湯的行為人,他是不是主觀上他是犯罪意志,來做這個行為,他的行為必須不正利益,用不正利益要求對方,放棄一定的競選,或一定的競選活動」。
民進黨說藍白合是搓圓仔湯,那麼「不正的利益」在哪裡?民進黨自己黨內的選舉在選前各種派系協商,難道不涉及「不正的利益」嗎?民進黨就不只一次發生黨內競爭對手組成「正副總統候選人」的情況。2008年的謝長廷、蘇貞昌組合,還有2020年的蔡英文、賴清德組合,皆是如此。藍白合談的是誰參選總統,誰參選副總統,並沒有說當選後誰可以獲得什麼職位,獲得多少錢,哪來的涉及「不正利益」呢?
搓圓仔湯條款一般的犯罪狀況是,甲協商乙不要參選或退選,甲再交付一定金額給乙做為補償,這才是該法案的要義,若無限上綱至跨黨派合作組成聯合政府,那麼過去民進黨在爭取地方議長寶座,與無黨籍、時代力量、基進黨合作一正一副,難道不算搓圓仔湯嗎?民進黨自己明目張膽的違法亂紀、毀憲亂政、貪污腐敗,怎麼好意思說藍白合是分贓搓圓仔湯呢?試問民進黨執政以來的疫苗、快篩、綠電、雞蛋、潛艦,哪個不是分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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