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靜/綜合報導】日媒報導,日本首相岸田文雄正協調8月21日跟全漁聯方面會面,最快8月22日召集相關部會首長會議決定最後排放入海時期。中國大陸的專家呼籲除了抗議之外還可有其它作為,例如提起國際仲裁和訴訟。
環球時報日前報導,中國海洋法學會會長高之國認為,向聯合國下屬的國際法院或國際海洋法法庭提起訴訟,是在討論國際事務中經常提出的建議,國際訴訟是在處理國際事務中可採取的最後手段,這可以作為一個選項。
高之國說,國際社會可以採取的法律措施包括將核處理水排海爭端提請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請求它們作出決定和決議;提起「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之下的仲裁程序;請國際司法機構發表諮詢意見。
陸媒澎湃新聞日前報導,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副研究員劉丹也認為,仲裁和訴訟是可以採取的手段。
劉丹表示,就訴訟來說,國際法院的管轄權包括訴訟管轄權和諮詢管轄權,諮詢管轄權在透過司法途徑和平解決國際爭端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可先透過適當的主體向國際法院提交諮詢案的可行性比較高。
劉丹認為,中國是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也一直連任國際海事組織A類理事國,因此中國可以透過推動聯合國大會、國際海事組織或世界衛生組織來向國際法院提案,推動國際法院發表諮詢意見。
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晏瑲則表示,國際法院發表諮詢意見本身雖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將有效支持國際訴訟和仲裁,重要觀點可被法庭採納並作為法庭論證的重要依據,從而大大降低此後對日追責的不確定性。
不過這些作法也有其困難處。高之國說,無論在中國還是在國際層面,蒐集及展示已確定造成損害的證據始終是一項挑戰。目前還有思考及準備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