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
某客運公司黃姓女司機(以下簡稱黃女)駕駛公車於上述時地見1位男子揮手示意上車,待停靠站牌時,當時該男子卻未上車,黃女以為是男子看錯班次,欲駛離站牌時,該男子卻小跑步拍打車身,黃女見狀立即停車,續行讓男子上車。
據側面瞭解,男子上車後卻與司機起爭論,因男子認為自己於站牌前有舉手示意並持硬幣,理應從前門上車投幣,司機怎麼可以讓乘客由後門上車,並且讓乘客自行走到前面投幣,引起不滿。
太平警分局坪林派出所獲報後,即前往處理,當時該男子仍與黃姓女司機對公車要前門上車或後門上車之細節爭論。經員警耐心溝通及排解並告知權益後,雙方最後均稱不予追究並離去。
太平分局表示,民眾如搭乘車輛欲有爭議,除應保持理性外,應立即報警處理避免衍生不必要之衝突,警方對於脫序行為均會嚴正執法立場來維護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