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第一分隊警員謝旻翰、盧敬勛執行112年4月23日18時至20時巡邏勤務,於19時24分許,巡經市政府站時,發現該站2號出口閘門前有1個免稅商店的袋子,顯得突兀,謝等2員隨即上前查看。
經警方檢視發現該遺留在出口閘門的免稅商店購物袋內裝有日本清酒2瓶及香菸1條(價值約新臺幣4,000元),立即將該物移置出口閘門旁並現場等候有無民眾認領,正當警方準備將物品交由捷運站招領之際,1名女子(約40多歲)著急的上前向警方表示,這些物品是她剛才旅遊返國時所購買的伴手禮,當時是準備搭乘捷運回家,但因為攜帶的行李太多,出閘門時不慎將伴手禮遺落在地,等出捷運站後才想起來,現場經警方確認無誤後當場交付該物,女子對伴手禮能失而復得感到非常開心,也很感謝警方及站方的熱心協助。
無獨有偶,同(23)日15時30分許,捷警隊另1組巡邏人員警員黃裕翔、許哲維等2員,也在捷運市政府站進站的閘門附近,拾獲新臺幣22,000元的紙鈔,判斷應該是搭乘捷運的旅客所遺失,警方現場等候多時未見失主認領,遂依程序交由車站詢問處公告招領。
捷運警察隊提醒,隨著疫情逐步解封,出外搭乘捷運旅遊的民眾也日漸增多,在民眾開心出門搭乘捷運時,也請多留意隨身攜帶物品,保持在視線範圍之內,下車時也應記得檢查隨身物品,並攜帶下車避免遺落車廂或月台,以免造成自身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