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中市警第二分局於112年3月26日22時40分接獲民眾報案,稱本市北區興進路與瑞祥街口有發生交通事故,經警方迅速到場查處了解,該路口為無號誌路口,現場為莊女(89年次)駕駛普通重型機車(搭載乘客林女、90年次)沿瑞祥街往興進路131巷方向直行過路口,與吳男(83年次)駕駛自小客車沿興進路往南京東路二段方向直行過路口時發生碰撞肇事,機車右側車身與自小客車前車頭發生碰撞後,機車再波及路邊熄火靜止之自小客車左側車身,現場機車駕駛莊女及乘客林女身體均有多處擦、撞傷,均送中國醫藥大學急診室就醫。
雙方駕駛依規定實施呼氣酒測均未有飲酒之情事,目前警方已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以釐清發生經過,詳細事故原因將由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
第二分局分局長楊川提醒,車輛駕駛人行駛至無號誌交岔路口時,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另行經無號誌路口時均應減速慢行,才能減少交通事故發生,平安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