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幫寧/台中報導】民眾常遇到沒有要賣房子,卻不停收到業者詢問是否賣房的信件或登門拜訪的狀況,不勝其擾。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提醒,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謄本分為三類,其中,任何人皆能申請第二類謄本,如不希望自身住址資料公示,可依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第2項規定,申請隱匿第二類謄本部分住址,大大降低被打擾的機會。
地政局長吳存金指出,在兼顧不動產交易安全及個人資料隱私的原則下,任何人皆能申請的第二類謄本,以去識別化方式,不公開所有權人的完整姓名資料,但為促進土地利用及整合開發等需要,仍保留完整住址資料,民眾完成住址隱匿申辦,該住址僅會顯示到段/路/街/道或前6個字,其後住址資訊則會以*號取代。
大甲地政事務所主任楊政儒補充,民眾可檢附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就近至各地政事務所申請第二類謄本部分住址隱匿,台中市以外的土地所有權人則可以申請代收服務;持有自然人憑證者,可直接上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台網站( https://dc.land.moi.gov.tw/ )提出申請,減少往來奔波時間,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