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幫寧/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照顧運動員不遺餘力,為表揚運動員傑出表現,市長盧秀燕108年起首創「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發給辦法」,並於110年修法加碼提高獎金。台中市政府今(17)日舉行市政會議,盧市長宣布,近年台中各項運動賽事表現亮眼,為感謝選手為市爭光、安定生活,運動局積極趕辦撥付新年度的培訓獎助金,總獎金約3,801萬元已於春節前入帳,讓選手安心過好年。
盧市長表示,感謝績優運動選手為城市爭取榮耀,參加110年全運會獲得金、銀、銅牌選手的培訓獎助金,總獎金約3,801萬元已趕在春節前全數撥付,符合資格每月獎金最高2萬元,並採一次發給一整年度方式。
運動局長李昱叡指出,優秀運動選手的栽培絕非一夕可成,盧市長相當重視基層運動發展,因此於108年設立獎助金發放機制,當年度參加全國運動會的奪牌選手就已領取到獎助金,110年逐步優化獎勵機制,凡設籍台中市的選手,參加全國運動會獲得前三名者,獎助金均一併提高,並一次發給一年度的獎助金至下屆同項賽會為止。
李局長提到,在盧市長的運動擘劃下,台中近年運動成績傲人,108年起連續兩屆全運會,均獲頒全國第三名行政院長獎,創縣市合併以來最優成績,在男子籃球與電子競技兩個項目更創紀錄勇奪全國第一,表現亮眼。
運動局表示,期盼透過獎助金照顧運動員日常訓練所需用品與器材等,市府積極推動獎勵優化,110年的獎助金包括個人金牌從原本的每月12,000元提高至20,000元、銀牌從4,000元提高至10,000元、銅牌從2,000元提高至8,000元;團體金牌從每人每月8,000元提高至12,000元、銀牌從2,000元提高至8,000元、銅牌從1,000元提高到6,000元。
運動局說明,今年全國運動會將在10月舉行,為積極備戰賽事,運動局已從去年起陸續召開相關代表隊研商會議,期盼台中市全體運動選手再度於今年全國運動會大放異彩,市府將持續支持選手訓練與參賽,深耕台中運動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