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靜/台中報導】因應國際永續零碳趨勢,台中市政府除公布2050淨零路徑,更將啟動《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修法,提升減碳效果,市長盧秀燕昨(16)日主持永續發展及低碳城市推動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聘請產官學研多位專家擔任委員,提供修法建議,也參考中央《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從企業自主管理、零碳清淨運輸、智慧建築、生活轉型及氣候變遷調適等多面向著手,盼打造台中成為永續淨零城市。
盧市長表示,她的執政目標是「陽光、空氣、水」,其中陽光是指「施政公開透明、公私協力、接受監督」,在她上任時,台中市政府過去設置「低碳城市推動委員會」,委員均是市府內部組織人員,主要工作是城市減碳,然而,考量一個城市要走到永續發展及淨零碳排的願景,不是原來的任務編制可以完成,因此進行改組,成為「永續發展及低碳城市推動委員會」,除了內部委員外,也聘請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擔任委員,盼能快速有效達到2050台中淨零碳排目標;昨日是改組後第一次會議,她特別出席感謝委員們願意參與委員會,協助市府推動相關政策及業務,希望大家共同努力,達成淨零目標。
副市長令狐榮達說明,為達成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市府在今年4月22日公布「台中市2050淨零路徑」,以此為基礎參考中央《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訂2005年為基準年,希望台中市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05年減少30%、2040年減少65%,最終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未來將成立氣候變遷因應督導會報定期檢討,並設置氣候因應基金,負責監督及協調溫室氣體減量、氣候變遷調適工作。
令狐副市長指出,低碳自治條例修法將強化企業自主管理、零碳清淨運輸、智慧建築、生活轉型及氣候變遷調適等多面向策略,例如規範推動企業碳盤查及自主管理計畫規模;推動公車、公務車全面電動化,並提升電動車停車及充電基礎設施;建築能效分級與規範設置,推動淨零碳建築示範;建立循環容器系統,2030年公私場所禁止提供一次性用品等減廢措施,追求永續零碳生活;納入氣候調適措施,如強化水資源管理、淹水潛勢區域改善等措施,提升城市面對氣候變遷的能力,確保民眾安全。
令狐副市長強調,修法涉及能源、產業、住商、交通及生活等廣泛面向,且國際城市除致力於零碳規範外,也包含氣候變遷衝擊的調適策略,因此市府團隊規劃以「城鄉發展組」、「環境生態組」、「節能減碳及綠能發展組」、「綠色運輸組」及「韌性城市組」5大工作組進行深度討論,並在永續發展與低碳城市推動委員會的指導下,讓低碳自治條例再升級,提供氣候治理更完整的工具,建立政策延續性,加速達成淨零碳排的終極目標。
永續低碳辦公室表示,台中市自103年起實施《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推動低碳環境教育、低碳生活、低碳產業、低碳交通及低碳生態等5大專章,為城市減碳打下初步基礎,包括要求企業設置10%綠能設施、促使台中市太陽光電達到4倍成長(470百萬瓦)、推動電動公車達240輛和電動汽車充電站達622站,皆為全國數量最多,以及低碳校園、宗教場所、社區、旅館、餐廳等311處低碳認證場所等成果,此次將透過低碳自治條例修法,接軌國際氣候治理策略,共同為保護地球環境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