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靜/台中報導】端午佳節將至,吃粽子是民眾過節的重要習俗之一,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為保障民眾飲食安全,自4月起進行端午食安專案的稽查與抽驗,針對轄內製造業者、各販賣場所抽驗各式粽子成品、常見端午食材原料、祭祀用的禽畜肉品等215件與標示46件查檢,另也選定5家粽子製造業者專案查核,查檢結果全部符合規定。
食安處長傅瓊慧說明,此次專案涵蓋的場域包含各大生鮮賣場、傳統市場、烘焙食品行與雜貨商店,抽驗市售即食粽、冷凍粽及鹼粽等共19件,檢驗項目有衛生標準與硼酸,結果皆合格。另外,也針對端午節應景與祭祀用的食材原料抽驗,計有糯米、香菇、蝦米、豬肉、鹹蛋黃、調味醬等共196件,並抽查肉品來源及產品標示46件,結果全數合格。
另外,食安處也前往5家轄內製造業者進行環境衛生、產品標示、食品業者登錄與網購販賣業定型化契約等項目的查核,常見的缺失有作業區風扇積塵、天花板有孔洞及蜘蛛絲、半成品放置場所未確實區隔與食材未離地等項,經限期改善皆已複查合格,讓食安更有保障。
食安處提醒,端午時節天氣炎熱,民眾如購買即食粽子,建議買回家後再充分加熱,如購買回家冷藏備用者,應注意冷藏7℃以下或冷凍-18℃的條件,避免細菌滋生。食安處也將不定期稽查抽驗各類食品,維護民眾健康權益,最新的稽查或抽驗結果及統計圖表等資訊,可上食安處「食品藥物安全教育網-食安GIS專區」( https://fdsgisdss.health.taichung.gov.tw/fds/commen/Pageindex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