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熊元驥/台中報導】因應3月27日本土新冠肺炎確診者急速增加83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八大行業從業人員必須接種第二劑疫苗且滿14天才能提供服務,如第二劑施打滿3個月者則必須施打第三劑、進入場所顧客也必須提供接種三劑疫苗證明,嚴格落實人流總量管制、實聯制與個人健康檢測等防疫措施。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旋即於當日22時針對轄內八大行業執行防疫臨檢勤務並於本轄公園路某酒店內查獲共9名客人未施打3劑疫苗即入內消費,依法通報裁罰。
第二分局動員多名警力,先行對執勤員警提示任務重點及應注意自身防疫措施後,隨即率領警力針對轄內八大行業執行防疫臨檢,加強稽查並提醒業者務必落實遵守防疫規定。惟絕大多數客人皆不符合指揮中心之規定,甚至有客人表示「太誇張了根本沒看到新聞」,顯對疫情復燃漠不關心。警方除勸導渠立即離場,並將蒐集現場相關事證,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移請市府經濟發展局裁罰。
第二分局分局長陳家銘表示,政府目前針對部分休閒娛樂場所是有條件開放,而非全面解封,業者應自律遵守相關防疫管理措施指引,切勿心存僥倖而使防疫工作功虧一簣。本日勤務查獲9人違反規定,將函請主管機構依權責裁處,警方也將持續規劃警力加強查察,呼籲民眾若有發現違規營業情形,主動向相關主管機關通報,以共同維護祥和安全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