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熊元驥/台中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對於疑似砂石車業者派員於工業區派出所外公共區域,通報員警出勤情形,前開因屬公共場所,尚無不法情事,但為維護員警及駐地安全,第六分局將持續加強駐地周遭安全維護,如發現可疑人物出沒,將加強盤查並約制勸離,對於認真執法之員警,警方絕對給予支持肯定,並保護其人身安全及正當執法立場。
警方強調,交通違規行為對大眾行車安全影響甚鉅,本分局為守護用路人安全,於110年計取締451件砂石車違規,今(111)年度迄今取締65件違規。員警執行交通稽查勤務,對於依據客觀可見情形合理懷疑有違反交通規則之虞者,始會發動攔檢,籲請民眾遇有警方攔檢時,應配合員警指揮及稽查,並應尊重警方執法立場,不應有挑戰公權力之行為。
裝載砂石土方未依規定使用專用車輛29-1
最高罰80000
超載29-2第三項
處罰方式如下
有前二項規定之情形者,應責令改正或當場禁止通行,並處新臺幣一萬元罰鍰,超載十公噸以下者,以總超載部分,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一千元;超載逾十公噸至二十公噸以下者,以總超載部分,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二千元;超載逾二十公噸至三十公噸以下者,以總超載部分,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三千元;超載逾三十公噸者,以總超載部分,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五千元。未滿一公噸以一公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