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熊元驥/台中報導】中市警第二分局從去年12月1日起執行「掃除醉犯」防制酒後駕車專案勤務,每月不定時規劃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並針對轄內易發生酒後駕車熱點,規劃封閉式路檢勤務,加強攔查取締酒後駕車,並為因應111年1月30日正式上路酒後駕車加重罰則,展現警方對於「酒駕零容忍」的執法強度,於15日22時許路檢勤務中破獲大量毒品,並將犯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於2月15日深夜在北區重要道路上執行路檢勤務,一部自小客車行經路檢點時,突然關閉大燈、形跡可疑,遂上前予以攔查,卻見24歲的駕駛李嫌神情緊張,且車內逸出毒品愷他命燃燒後的濃嗆味道,員警警覺詢問是否攜帶違禁物品?李嫌自知難逃法網,便主動將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的殘袋交付警方查驗,並表示該車輛係向某租賃車行所承租,因李嫌疑似將租賃車輛作為犯罪交通工具使用,警方遂立即通知該車行老闆到場釐清案情。
車行顏姓主管到場後,馬上掏出租車合約並向李嫌表示要立即終止租賃契約,隨後警方與車行老闆在檢查車輛有無異狀時,又在車內發現若干不明白色結晶體,及印有麻將發財圖樣之毒品咖啡包,經檢驗後均呈第三級毒品毒品陽性反應,共計查獲毒珈琲包119包(493公克)及愷他命12包(35.67公克),顏男憤怒表示:「什麼!竟然租我的車犯罪」,警方當即將李嫌以涉嫌持有毒品現行犯予以逮捕。詢據李嫌均坦承犯行不諱,並表示「以為開租賃車就可以躲避警方查緝,詎料最終還是栽在警方手裡」,詢後依法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追查毒品來源及流向。
分局長陳家銘特別強調,警方對「酒駕」及「毒駕」的犯罪行為「絕對零容忍」,因為這二種危險駕駛行為同樣對用路人造成高度危害,警方將持續強化勤務作為,不定時規劃封閉式路檢勤務,絕對讓心存僥倖心態意圖犯罪的不法人士,無所遁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