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品君/台中報導】配合身障鑑定新制,台中市2萬8,891名持永久效期身障證明者,須在今年換發「無註記有效期間」身障證明,台中市政府近期已陸續發文通知換證,請民眾於期限內完成換發。此外,345名去年屆期者已逾換發期限,提醒民眾留意手邊的身障證明期限,如果逾期應儘速換發,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社會局表示,台中市約有6萬多名身心障礙者持永久效期證明,已有2萬4,552人完成換證,換證率約45.65%,其中35.26%的民眾提前換證。因台中市永久效期身障證明的換證期限多數集中在今年,適逢換證人數最多的一年,為紓緩人潮,社會局持續主動篩選即將到期的名冊,提前發文通知,分批分流換證。
社會局說明,身障民眾須備妥1吋照片2 張、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原持證明,就近至台中市各區公所申辦;如委託代辦也須備齊委託書、原持證明、代辦者身分證和印章。如民眾覺得現在的生理、心理狀況已經改變,也可以選擇新制鑑定流程,到公所領表或至社會局網站 (https://bit.ly/2FHO5W7) 下載申請表,辦理重新鑑定,醫療鑑定機構和社政需求評估專員,會依最新狀況核定福利服務。
社會局補充說明,110年1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4條修法為「101年7月11日前持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者,得逕予換發無註記有效期間身心障礙證明。」因此,這次換發「無註記效期」身障證明後,基本上以後不用再重複換發,請符合資格的身障市民儘速辦理換證。有關身障證明換發問題,可逕洽各區公所或社會局諮詢窗口04-22289111分機38722、37312、37310。有關需求評估問題可洽東興身心障礙需求評估中心04-24752616、04-24751695、04-24754434;陽明身心障礙需求評估中心 04-22289111分機38701~3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