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熊元驥/台中報導】北區五權路中央市場興建於民國64年,使用迄今逾47年,市場建物老舊,目前所在基地經都市計畫變更為商業區及公園用地,未來將進行拆除再開發。台中市政府經發局、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北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13日召開協調會,說明補助費及收回期程,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收回期限將延至行政契約屆滿113年6月30日止,讓攤商能妥善因應。
經發局表示,市府110年11月開始辦理市場250席攤鋪位收回作業,部分攤商組成自救會,提出補助費提高、收回時間延長、弱勢個案協助等訴求,為讓攤商更清楚補助費組成及收回期程,在議員陳政顯協助下召開協調會。張局長允諾三點聲明一項承諾,包括受理窗口統一、現行使用費視疫情狀況滾動式檢討、補助費是否提高依法制、財務層面綜合考量,承諾收回期限至行政契約屆滿113年6月30日止。
經發局指出,為周延各使用人需求,住宅處及北區家福中心協助說明包租代管、社會住宅申請及家福中心所在地,並將主動關心中央市場經濟弱勢個案,適時協助攤商順利搬遷。
經發局指出,隨著市府公告執行中央市場攤鋪位收回計畫,部分攤商已陸續繳回並領取搬遷補助費40萬元及設備補助費依每月使用費15倍金額,此次收回期限雖然延後,但不影響補助費申請,期間攤商有意繳回者,經發局會持續受理,待完成收回程序後,儘速發放補助費。
經發局說明,未來全數收回中央市場攤鋪位,將由財政局規劃招商開發作業,利用其地利優勢帶動地區商業發展,並提供當地所需的公園、停車場,達到商業開發與公共利益互利互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