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3男酒後口角揮刀喋血 警詢後依殺人未遂移送

台中市日前發生一起持刀傷害案,警方獲報後,隨即將人帶回偵訊,當時警方抵達醫院後,羅姓被害人4肢多處擦傷及撕裂傷,據查,犯嫌2人與羅是熟識,過去曾有過許多糾紛,這次酒後又發生口角,才持刀揮舞將他劃傷,警方依殺人未遂將2人送往台中地檢署偵辦,訊後交保。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於110年12月12日凌晨6時許接獲林新醫院通報有刀傷患者至診間求診,警方獲報後馳赴醫院了解案情。羅姓男子(84年次)向警方表示,與周姓(84年次、男)李姓(89年次、男)2名友人相約至汽車旅館聚會,飲酒後雙方發生口角衝突,於房內羅男遭2名友人持刀傷害。警方聞訊立即成立除暴專案小組,兵分多路擴大調閱現場週邊監視器,並至案發地點查訪管制出入人員逐一清查過濾在場原因,釐清涉案可疑分子。


於現場發現2名男子身份可疑,經警方出示相片予羅男指認,為傷人之犯嫌無誤,旋即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並聲請核發拘票拘提2人,周姓與李姓犯嫌對犯行坦承不諱,全案依傷害罪嫌移送法辦。
第四分局表示,警方秉持「除惡務盡、刨根究底」原則,對於意圖滋事不法分子絕不縱容、不寬待,敢來台中犯案,務必嚴辦到底;呼籲民眾如發生糾紛勿以暴力方式解決,請撥打110報案專線尋求協助,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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