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熊元驥/台中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第二中隊小隊長謝自浩於昨日(12月13日)18時至20時執行守望勤務,於本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965號前攔查機車交通違規,在警方盤查身分時,駕駛人李男(77年次)言詞避重就輕,就連李男自己的身分證號碼都要打電話問友人?被警方查覺有異,進一步查證發現李男因傷害罪遭通緝在案,員警立即依法逮捕歸案!
交通警察大隊第二中隊小隊長謝自浩於昨日(12月13日)19時許於本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發現騎乘於前方的機車騎士轉彎未打方向燈,警方立即上前攔查該名違規騎士,盤查過程該名李姓男子眼神閃爍、說話斷斷續續又結巴慌張更顯得可疑,當警方詢問他身分證號碼要確認身分時,李男卻報了兩次不一樣的身分證號碼,第二次因為過於緊張,竟然連身分證英文字碼都報不一樣,過程中居然還打電話給朋友問自己的身分證號碼想隱匿身分逃避盤查,小隊長謝自浩發覺有異,詳細盤問並使用警用小電腦人臉辨識系統查證,李男發現已逃不過了!才坦承報假名規避警方盤查,李男坦承因為傷害案被通緝中。警方查證李男因傷害案在去年(109年)11月遭臺中地檢署通緝中,李男稱躲躲藏藏了一年多,只是外出買個東西、騎車轉彎時疏未打上方向燈遭到警方攔查而露餡,加上因過於緊張不知道怎麼辦,才異想天開報假名想逃過警方追查,沒想到警方不是省油的燈,現在警用科技配備的進步,小電腦也會即時顯示照片提供確認,警方怎麼可能三言二語就讓李男矇騙,最後還是被識破身分,訊後依法解送臺中地檢歸案。
警方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莫心存僥倖而誤蹈法網,逃得了一時,逃不過一世,不慎觸法應積極來面對才能從頭開始改過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