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熊元驥/台中報導】日前宜蘭發生規模6.5有感地震,台中市震度4級,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呼籲雇主應落實地震後自主檢查、加強各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及採取相關防災措施,包括確認機械、設備管線是否有變形、位移或安全設施失效等現象,避免發生職業災害,如未依規定辦理,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勞工局表示,搶修工程、隧道工程、橋梁工程、污水下水道工程、管路工程,以及工廠、瓦斯分裝廠、加油站及地下管線設施等易因地震影響而造成災害,雇主應使勞工作業前,安排相關自主檢查事項。包括工廠化學設備確認反應器、蒸餾塔及儲槽等容器本體及其閥、旋塞、配管等附屬設備時,應檢查其有無變形、沉陷或傾斜,及安全控制系統功能有無正常運作。
固定式起重機於作業前應實施過捲預防裝置、制動器、離合器及控制裝置性能等各部安全狀況的檢點;營造工地或工廠物料儲存場所應確認繩索捆綁、護網等必要設施是否正常,如有倒塌、傾斜或有害物料外洩情形,應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並採取必要應變措施;設置於室外的升降機、營建用提升機、營造工地使用的塔式起重機及清洗外牆使用的吊籠等,於再使用前應檢查各部分裝置是否仍在安全狀況。
此外,雇主應針對營造工地的施工架及模板等臨時構造部分實施檢查,確保其穩定而無危險之虞;地震前後的房屋、橋梁等修繕或拆除等作業,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並配合現場作業情況設置安全母索、踏板、安全網或捲揚式防墜器,所使用的電動機具應確認無漏電之虞,搶修時亦應注意安全及感電預防。
勞工局也提醒,雇主應確認使用施工架的壁連座、工作台、護欄及連接部分等設置妥當無倒塌、崩塌及墜落之虞;實施擋土支撐的安全檢查,確認擋土支撐未變形、土方未淘空及連接部分等設置妥當無倒塌、崩塌之虞;邊坡及開挖工程應派員監視邊坡的落石狀況,施工前預先清理落石,注意土石是否有鬆動情形,必要時應即通知人員、機具撤離;懸臂工作車各項裝置,應檢查有無鬆動或移位。
針對挖土機及運土車作業,應注意行經路徑並以鋪設鋼板等方式整理工作場所,預防翻倒、翻落情形;挖土機等營建機械作業時應指派專人指揮,嚴禁勞工進入操作半徑範圍內,挖土機及運土車應裝設倒車或旋轉警示燈及蜂鳴器,避免勞工被撞擊危害。
另外,隧道、坑道作業應設置支撐、岩栓或噴凝土的支持構造及應清除浮石;隧道、坑道進出口附近表土有崩塌或土石飛落,應設置擋土支撐、張設防護網、清除浮石或邊坡保護的措施,進出口之地質惡劣時,應採鋼筋混凝土從事洞口防護。如事業單位對於上述危害預防仍有疑問,可向台中市勞動檢查處洽詢,聯絡電話為04-25273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