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熊元驥/台中報導】9月08日07時39分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交通分隊接獲民報案在北區北平路與陝西路口發生自小客與機車之A2類交通事故,經警方初步查處,係自小客車車石姓駕駛(男、62年次) ,沿陝西路由文心路方向左轉往北平路(北左轉往東)方向行駛,行經案發地點,自小客車逕行左轉北平路,與對向之重機車蔡姓駕駛(男、91年次)沿陝西路由天津路往文心路方向(南往北)行駛,雙方於路口發生碰撞,碰撞後2車人車倒地。
自小客車駕駛人石男未受傷,機車駕駛蔡男身體多處擦傷,經送醫治療,目前無生命危險。雙方經警方施以酒精濃度呼氣檢測,均無飲酒情事,全案警方已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釐清案情中。
分局長陳家銘呼籲,用路人使用道路應遵守相關「路權」規定,行經路口更應依照號誌(標線)行駛並減速慢行,以避免發生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