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品君/台中報導】因應新北市查獲帶有非洲豬瘟病毒的走私肉品事件,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隨即展開東南亞食品業者稽查專案,全面遏止問題肉製品流入市面;昨(23)日偕同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區管理中心,鎖定東協廣場越南商店豬肉產品標示及肉品來源進行查核,計稽查8家次,無查獲越南走私肉品,豬肉產品標示稽查15件,有3件產品外包裝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將依違反食安法第22條裁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食安處例行針對市售豬肉產品標示及來源查核,若查獲來自疫區產品,現場立即封存產品,同時移由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台中分局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法第41條,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百萬元以下罰金,違規產品將由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銷毀。自107年起至今年8月中旬,會同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聯合查緝違法屠宰,達216家次,未發現違規情事。另外,今年稽查肉品輸入、販賣、肉品加工廠、團膳等業者肉品來源及標示,達1萬895家次;其中販售東南亞食品業者51家次,亦未發現違規情事。
食安處提醒,越南、中國、菲律賓、印尼等地都是非洲豬瘟疫地區,該地區的肉製品皆不能進入國內。中秋連假即將到來,千萬不要從國外違法攜帶肉品入境;也呼籲食品業者應依食安法規範,外包裝正確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