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俊明/台中報導】炎炎夏季水域遊憩活動增多,為維護民眾安全,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4月起邀集警察、消防、教育、各區公所等水域主管機關,針對台中市主要危險水域執行不定期聯合稽查取締與勸導工作並加強宣導,針對違規者開立勸導單,勸導驅離危險水域現場,如不聽勸導者,由水域主管機關依法裁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若具營利性質者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防疫期間兼顧民眾戲水安全不間斷。
觀旅局提醒,台中市政府已公告之11處危險水域地點,皆潛藏著水流湍急、水域深淺不一、水下岩石多、小迴流區、漩渦、深潭、暗流及低溫等危險,易使民眾靠近戲水失去戒心而造成溺水意外,過去曾多次發生溺水意外事故,呼籲民眾切勿拿自己生命開玩笑;除公告11處危險水域外,凡有豎立警告牌的水域亦不得從事水域活動。
台中市政府公告之11處主要危險水域地點包括1.太平區頭汴坑溪內城橋附近水域、蝙蝠洞附近水域、仙女瀑布附近水域、靠近護國清涼寺之中埔三、 四號橋下方水域;2.烏日區烏溪、貓羅溪及大里溪等水域;3.大肚區大肚溪(高速公路橋下)水域;4.東勢區東勢大橋上、下游之大甲溪水域;5.東勢區沙連溪觀瀛橋附近水域;6.東勢區大安溪大峽谷水域〈苗栗縣卓蘭鎮交界處〉;7.新社區及東勢區龍安橋、天福橋等附近之大甲溪水域;8.和平區谷關到麗陽段之大甲溪水域、谷關神駒谷溪底之大甲溪水域、天輪電廠下方之大甲溪水域。
以及9.石岡區石岡水壩集水區水域、石岡水壩上、下游之大甲溪水域;10.豐原區自埤豐橋經大甲溪鐵橋至后豐大橋下游500公尺處之大甲溪水域、軟埤仔溪水域自角潭路角潭橋起至豐原大道止、葫蘆墩圳水域自大甲溪取水口起至圓環北路止、八寶圳水域自大甲溪取水口起至三豐路止;11.大安區大安海水浴場禁止水域遊憩活動之水域。
觀旅局呼籲,民眾切勿前往危險水域戲水,以保障自身安全;此外,目前仍為疫情警戒期,仍請民眾務必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各項防疫規範及措施,落實做好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