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智銘/台中報導】疫情嚴峻,竟還有人拒戴口罩!一名古姓男子(六十歲)昨天至大里區大買家量販店二樓販食區遊蕩,卻沒戴上口罩,警方到場處理,古男先是假意配合,卻又繼續不戴口罩在店內四處遊蕩,員警依法告發,古男卻拒絕簽名,還用三字經辱罵員警,被當場壓制依妨害公務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國光派出所員警張嘉維、蔡欣宜昨天上午11時30分許巡邏時接獲轄區內大買家量販店人員來電報案稱有一名男子出現在其二樓販食區飲食未戴口罩,請警方前往取締。
員警到場時發現年近60歲的古姓男子未佩戴口罩,警方告知最新的疫情規定,並請其戴上身上所攜帶的口罩,起初該名古姓男子配合,並向警方表示須再上個廁所即會離去,員警基於信賴與人道考量讓他先行如廁。
警方本以為古男會佩戴口罩並如廁後離去賣場,沒想到古男假藉尿遁又上二樓販食區,繼續沒戴口罩遊蕩,員警馬上前去制止並要求立刻戴上口罩,古姓男子充耳不聞,警方確認其人別身份無誤後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填立單據開罰,然而該名男子卻不願意簽名也不顧慮賣場內消費者的健康安全,還在賣場內持續大小聲,更稱「誰規定要戴口罩」要員警給他法律依據,還對員警辱罵「幹你娘、不要臉」等語,甚至舉起拳頭作勢要毆打警察,警方幾經勸阻無效,隨即當場壓制並依妨害公務依法送辦。
霧峰分局長陳家銘呼籲,市民大眾要共體時艱,防疫視同作戰,警方會積極貫徹中央防疫政策,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外出時務必全程佩戴口罩,落實實名制等相關防疫規定,若有相關違規情事,警方絕對依法追訴,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