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保1000萬超額險 中市保大警車有保護傘

【記者范姜豪/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執行各項勤務頻繁,績效亮眼,今年4月份線上立破168件。大隊長王子雄認為,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面對後續官司及民事索賠,將影響工作士氣與家庭生計,今年5月起,保大警用車輛任意險,加保超額1,000萬元保險,這項舉動讓全體同仁感到非常貼心、放心,更能安心落實警察局長官交付的各項勤務。

保大警車加保超額險

據了解,超額責任險主要目的是彌補當事故發生時,理賠對方體傷及財損的保障,但必須因第三人責任險保額不足時,才能啟動的第三層防護,屬第三人責任險的附加險種。超額責任險的保障範圍與第三人責任險相同,都是針對第三人的傷害、死亡、財損賠付,差別在於第三人責任險傷害和財損的保額是各自獨立,不能共用,超額責任險則不論體傷或財損皆可在額度內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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