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錯停車位置  老婦報案烏龍一場

【記者范姜豪/台中報導】張姓婦人至南屯派出所報案,指稱機車不見了,員警仔細詢問事發經過及調閱監視器,發現是張婦記錯停車位置,烏龍一場。

南屯所員警幫老婦找到車

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員警黃姚敦賓、周以鈞接獲報案,發現張婦記不太清楚機車確切停放位置,周員認為張婦可能將機車停放於市場周邊,於是陪同婦人從派出所出發,從萬和宮旁之文昌街沿線搜尋,並與張婦細聊當日之行程,希望能喚起張婦的記憶。

周、黃2員在南屯市場及萬和宮周邊巷道逐一仔細尋找,果然在文昌街與萬和路口找到機車。張婦發現自己記錯停車地點,連忙向警方致歉,表示因早起尚未吃早餐,血糖較低記性不好,因平日都將機車停放於惠德街,今日才記錯位置造成烏龍,再三感謝警方幫忙找到機車。

南屯派出所所長江松泳,呼籲民眾停車時應檢視周遭環境,並建議盡量將機車停放在有人出入的商店前停車格,避免停在黑暗巷道,無論長期停放或臨時停放,可拍照記錄停車位置,以防自身忘記停放地點,同時,鎖上龍頭、取下鑰匙並加上大鎖,避免竊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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