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俊明/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為協助青年創業,提供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減輕青年經濟壓力。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勞工局祭出紓困措施,針對已申請青創貸款利息補貼、110年補助達24個月期滿的申請人,以書面敘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原因,審查通過後,補貼期限可由24個月延長為36個月,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歡迎多加利用!
勞工局代理局長羅群穆表示,近3年市府已補助282位創業青年利息補貼,平均每人貸款159萬元。如以貸款100萬元、年利率1.67%計算,每月約須負擔1,392元利息,若向勞工局提出補助申請,2年約可獲3萬3,400元利息補貼;其中,109年度新申請青創貸款利息補貼計93人,申請產業類型以從事批發零售業占48%、製造業占16%、餐飲食品業占15%為大宗。另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針對109年到期的申請人,補貼期限由24個月延長為36個月,共受理及通過補助62案,補助金額114萬餘元。
勞工局說明,凡申請人或事業單位負責人設籍台中市1年以上;年滿18歲以上未滿46歲;所經營事業體的營業地址及稅籍設於台中市,依法辦理登記或立案,且原始設立未超過6年,未曾接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創業貸款補助或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創業補助,以及通過申貸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或台中市政府青年創業貸款、青年從農創業貸款、青年農民創業及農企業貸款者,即可向勞工局申請利息補貼,貸款金額以300萬元為限,利息補貼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