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岳中興/台中報導】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可是各行各業有幾家不漏稅。尤其是建商逃稅的手法令人嘆為觀止,再加上不肖稅吏包庇縱放,使國庫蒙受重大損失,對一分一毫都不少的納稅民眾、基層公務員實在太不公平!
曾犯下史上最大幫不肖業者逃漏稅的販賣假發票集團首腦的某饒姓人士,在92年底,即因虛開發票幫助逃漏稅被高雄地院」羈押,押到93年元月中旬,法官才讓他交保回家過年,詎料,出獄後成立了販賣統一發票的大盤商。
由於樹大招風,94年5月底又被士林地院羈押。他再次落網時,經國稅局仔細清查,他旗下共虛設公司行號數百家家,開出去的「芭樂票」高達3萬多張,金額更是382億元的天文數字。使用他的「芭樂票」廠商更高達4259家,如能順利補追本稅及加處罰緩後,國庫將有229億元的大進補!
98年10月中,彰化地方法院初審判他有期徒刑9年,其旗下15名成員或配合的記帳業者,分別判處2年2個月或3個月不等的徒刑。
本案原本檢察官具體求刑十二年,為什麼法官祇判他九年呢?主因饒某落網後頗知悔改,貢獻所學協助國稅局追捕逃稅,並借重他的經驗補全漏洞,因『功在國庫』酌減其刑。
靠逃稅專家來教導稅務人員追稅,已夠諷刺,但對有巨金源源不絕的進入國庫,小老百姓當然還是蠻高興的。可是無能的政府假借獎勵停車容積率為名,實際上卻是圖利不肖建商,不法官員再大收「回扣」自肥!小民是非常氣憤的!恨不得抓些不法官員和不肖建商飽以老拳,出一口鳥氣!
政府為圖利不肖建商和有錢人,連建商建「豪宅」,「獎勵停車容積率」這種拜法都想出來了,教人不得不佩服這些官員的腦袋,確實比小老百姓高明得太多了!
所謂豪宅,顧名思義就是金碧輝煌、高牆綠瓦,門禁森嚴才夠格稱之為「豪宅」!既然有錢住豪宅,有誰願意豪宅的大花園讓來路不明的人,開車跑來跑去。如此,不但有破壞景觀之虞,也有可能讓宵小混入!將金銀財寶洗劫一空!因此,不願意開放仍人之常情!
根據統計,僅台北市一處即已有上千件建案申請獲准獎勵停車容積,光是台北市六萬七千個獎勵停車位中,最少有一半三萬多個原本應開放給公眾使用,可惜因法令不完備,沒有開放半個給民眾使用!平心而論,如將責任完全歸罪給住戶或所有人,那實在不公平!
根據現行法令規定,建商若增設室內空間,最多可爭取到增加總樓地板面積五分之一的容積!拿「宏盛帝寶」為例,它原總地板面積約三萬七千坪左右,依獎勵要點規定,增設了六百多個停車位,因此「暴」增了約三千坪的豪宅面積!建商因總銷售的坪數增加,新增設的停車位不但可高價出售,也可高價出租,多重獲利,財源滾滾,蓋一座「帝寶」平空多賺了近30億!
據台北市政府官員認定,獎勵停車位的目的在提高供給量,因此,祇要做停車使用都算合法!這些毫宅不對外開放,只能勸導並限期改正,沒有罰錢的案例!
錯誤的決策,比貪污更可怕。合法掩護非法,為之奈何?怪祇能怪自己,出身時沒有含金湯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