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岳中興/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投書本報指出:
親愛的族人:
黃仁是臺東縣本地出生長大的孩子,最近接到許多原住民鄉親的陳情,臺東縣政府未經環評程序,未取得Torik都歷部落會議同意,不顧部落族民反對,硬在成功鎮Torik都歷部落原住民傳統領域,設置垃圾掩埋場,造成嚴重環境汙染,傷害族人健康後,近日甚至偷偷更改掩埋場使用日期,企圖繼續使用垃圾掩埋場,引爆原住民族群憤怒,黃仁將帶領大家,組成自救會發動大規模抗爭,誓死捍衛原住民尊嚴權益!這也是黃仁參選第10屆立法委員時,對部落親口許下的承諾,要關閉垃圾掩埋場,同時全力發展都歷的部落經濟,現在,是實踐承諾的時候了!
當初臺東縣政府不顧部落反對,未經合法環評,公然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以保障。同時也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21條、23條及31條相關規定,在Torik都歷部落原住民傳統領地設置垃圾掩埋場,不僅使部落空氣、水質遭受嚴重汙染,族人紛紛染病,同時更重創了原本快速發展的觀光旅遊業,扼殺了部落的經濟來源。現在縣府企圖用每戶2000元號稱電費補貼的代價,收買部落,更是把原住民當成乞丐作賤,是可忍孰不可忍?
而原本這處掩埋場的公告使用期限,只到109年12月底,但是臺東縣政府,卻以騙子的手法偷偷將使用期限改到113年,事跡敗露後,還大言不慚的說這樣是合法的,難道,政府就是如此傲慢的對待原住民嗎?如果,在原住民的傳統領地,都可以不顧部落反對,設置垃圾場,那根本就是把原住民當成垃圾,原住民還有任何的活路嗎?
經過原住民族人多年努力,好不容易,全世界的人,都看見了Torik都歷部落傳統海域—Pacefongan(巴茲風岸),都歷沙灘的美好,「都歷天空之鏡」吸引了無數遊客到訪,為部落觀光旅遊創生產業,帶來了經濟發展的契機。然而,在美麗的「都歷天空之鏡」旁,緊鄰了臭氣薰天,醜陋無比的垃圾掩埋場,嚴重影響阻礙Torik都歷部落觀光休旅產業商機,現在掩埋場竟然違法的要延用到113年,這種徹底毀滅「都歷天空之鏡」,毀滅Torik都歷部落發展生機的無恥行徑,Torik都歷部落原民族人和所有的臺東鄉親,關懷原住民的所有朋友,能夠接受嗎?
我們很難相信,在2020年的今天,當全世界都高度關切,並全力保障少數民族生存發展權益的時候,在臺灣的臺東縣,竟然還將原住民當成未開化的「山地人」,垃圾掩埋場事件,根本就是赤裸裸的霸凌欺侮,這樣子極惡劣事件,不知還在多少其他部落持續發生中,原住民族人難道還要繼續忍氣吞聲下去?當然不!
「原住民不是垃圾、垃圾不是原住民!」「部落要青山綠水、不要垃圾掩埋場!」「垃圾掩埋場滾出部落!」黃仁大聲疾呼呼籲原住民族人:為了原住民的尊嚴,為了原住民族的生存,為了部落的發展,為了我們的子孫後代,我們原住民一定要團結起來,挺身而出強力抗議,誓死抗爭!
臺東原住民、臺中市議員 黃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