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永欽/台中報導】住商節電計畫市府再釋額度2千萬元,歡迎服務業及機關學校踴躍申請,最高可獲得補助汰換設置費用的二分之一。
經發局表示,經濟部「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自107年起,提供服務業、機關與學校汰換老舊設備補助。因台中市申請踴躍,市府為避免收件補助金額超出預算經費,於今年6月20日公告停止受理,目前尚有剩餘款約2千萬元,經發局已再次公告受理補助,歡迎有興趣的服務業、機關與學校踴躍申請,把握此次汰換補助機會。
經發局張局長?源說明,「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補助包含照明燈具、無(有)風管冷機、冰水主機、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800公升以下電冰箱及申請設置能源管理系統等,最高補助金額為汰換設置費用的二分之一。台中市申請案件,累計申請總補助金額逾2億元,預估節電量約7,357萬度電。
經發局強調,老舊設備不僅效率差又相當耗能,透過汰換為節能設備,不僅能省電,還能省荷包,先前未申請到的單位可把握這次機會申請汰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