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姜豪/台中報導】一名黃姓男子停車後未熄火,而且未拉手剎車又誤排入倒車檔,結果車子自行倒車,路上車輛紛紛閃避,險象環生,最後在撞上路邊停放的四輛機車後才停止。黃某停車方式不依規定將被開單,遭撞的機車因停在紅線,也要被開單處罰。
警四分局交通分隊何姓警員,日前處理一宗位於五權西路三段的交通事故,報案人黃姓駕駛表示,他的小客車倒車時,撞到4輛路邊停放機車;何員見黃男不像一般事故肇事者臉帶懊惱,反而像心頭大石落下般輕鬆,進一步探究發生原委後,才大呼萬幸。
何員調閱現場監視器,確認黃男下車後,因停車地點位於下坡又有水溝蓋稍微卡住車輪,車輛過了一分鐘後「掙脫」地形限制,「奮力」向上爬坡,所幸行駛速度不快,後方車輛皆能閃避,車輛也漸往路旁移動,最後碰撞機車行前四輛機車,讓驚魂記畫下句點,無辜遭撞四輛機車經查一輛為機車行所有、餘三輛為在該機車行維修與託運機車。
交通分隊長顏志明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汽車於坡道不得已停車時,應切實注意防止車輛滑行,黃姓駕駛未拉手剎車、排錯檔位導致車輛滑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停車方式不依規定掣單舉發;另上述四輛機車因停放於劃有紅線處所,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掣單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