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聯合國人權兩公約 太平公所辦公務員研習

【記者張俊明/台中報導】太平區公所為落實公務員在「兩公約的人權教育」特別辦理兩公約人權課程,邀請到東海大學法律系教授蕭淑芬為同仁講授,期勉同仁辦理公務須符合兩公約精神並宣傳區內建設成績。

為落實公務員在人權兩公約上的教育,太平公所辦研習。

「兩公約」是聯合國為了落實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並對締約國賦予法律拘束力,在1966年12月16日決議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藉此要求締約國在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各方面的基本人權應有適當的保護與尊重措施。

太平公所同仁聚精會神聽講兩公約的內涵。

兩公約是重要之國際人權法典,也是國際上人權保障體系不可或缺之一環,其內容在闡明人類之基本人權,並敦促各國積極落實,期望人人於公民政治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上,享有自由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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