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照片過舊 中市警察局長:將以密錄器影像公布

【記者張品君/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今(15)日定期會,市議員陳文政關心酒駕累犯照片過舊議題。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市府已於今年道安會報進行檢討,將擷取酒駕當時員警密錄器的影像作為公布影像,以達嚇阻目標。

陳議員今日質詢時表示,為嚇阻酒駕,市府針對累犯公布照片,但常發生照片與現況落差甚大;若資訊與事實不符,將失去公告的初衷與效益,呼籲警方應更精確掌握個案現況,提供最真實的資訊給民眾。

警察局說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對酒駕累犯者,公路主管機關可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為利公告作業,裁決處提案由警察局提供違規人錄影的正面截圖照片,該案已於1月22日台中市道安會報獲主席決議通過,警察局將配合提供所需資料。

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補充,針對酒駕累犯公告照片,將請警察局協助提供酒(毒)駕及拒測累犯的現場錄影截圖畫面作為公告資訊,目前已有現場影像可選用作為公告資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資料公告於裁決處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https://gov.tw/UC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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