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墓應注意用火安全 中市消防局提醒:燒金紙引燃墓地雜草火警將開立舉發單

【記者張品君/台中報導】自228連假起,台中市各公墓陸續出現掃墓祭祖人潮,太平區第五公墓於3月1日上午發生雜草火警,台中市消防局勤務中心接獲民眾報案後,派遣車籠埔消防分隊前往搶救,到場後發現,民眾因祭拜祖先焚燒紙錢,引燃周圍的雜草,立即出水線將火勢撲滅,雖無造成大規模延燒,但因違反消防法第14條田野引火規定,消防局開立舉發單並提醒民眾,清明掃墓應注意用火安全。

消防局表示,燃燒中的紙錢或燃燒完的灰燼,最容易因瞬間陣風吹襲變成無法控制的飛火,若點燃附近的雜草且在風勢助長下,將造成大規模的山林火警,甚至延燒緊鄰墓地的民宅、果園和工廠,造成更大的財產損失。消防局說明,以上行為依消防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田野引火燃燒、施放天燈及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易致火災行為,非經該管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之,違反者依消防法第41條規定處3,000元以下罰鍰,若擴大釀災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失,更會延伸後續民事與刑事責任問題。

祭拜祖先焚燒紙錢燒雜草造成火災-將依消防法第14條規定予以舉

消防局強調,掃墓時人離火熄最重要,紙錢餘燼要澆熄,消防局在重點假日時段將有消防車進駐公墓,提供水袋供民眾澆熄餘燼使用,並編排無人機飛手輪值執行空中宣導、勘查及蒐證。另台中市政府在各公墓均有設置紙錢集中區,民眾可將掃墓祭拜後紙錢放置該區,由環保局統一集中收運並進行煉化處理,避免不慎釀災遭裁罰。

消防局呼籲,民眾掃墓慎終追遠,務必記得「4不1要」,除草「不」用火、紙錢「不」燃燒、爆竹「不」燃放、菸蒂「不」亂丟、垃圾「要」帶走,共同做好火災預防工作,讓祭祖掃墓更平安順利。

燃燒中的紙錢或燃燒完的灰燼容易因風勢成為飛火-引燃雜草造成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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