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除夕夜徘徊捷運站,中捷警主動關懷助送醫

【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 本(1)月28日除夕夜晚間,本應是家家戶戶團聚的溫馨時刻,卻有1名女子獨自徘徊在捷運站,站務人員發現這名女子棄隨身物品於不顧,多次往返月台及廁所之間,由於逗留捷運站時間已近2個小時,經主動上前關心詢問,惟這名女子僅咳嗽不止不願正面回應,故通報捷警到場協處,經捷警到場了解,得知該女子疑有身心精神病史,另疑因病情發作才會在捷運站逗留,為保護女子人身安全,隨即通知119救護人員到場協助送醫,並電話聯繫家屬到醫院照料,協助女子除夕夜與家人團圓。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第一分隊警員陳嘉茂、曾意騰2員,於114年1月28日執行15時至01時市政府站駐點兼巡邏勤務,於22時43分許接獲捷運行控中心通報,稱捷運水安宮站有旅客在捷運站內徘徊近2小時不願離去需警協助,陳等2員到場後發現這名旅客為徐姓女子(38歲),徐女向警方表示其身體不適,上吐下瀉才會一直跑廁所,惟於溝通的過程中,員警發現徐女精神狀況不佳,舉止怪異,且說詞反覆,經員警耐心安撫其情緒後,徐女始願意告知姓名及家屬電話等,因員警於徐女的隨身包包內發現有多個藥袋,經電話詢問其家屬,得知徐女長期在醫院就醫,為讓徐女適時得到醫療照顧,員警立即通知119救護單位到場協助將徐女送醫治療,惟徐女在上救護車前,卻又躊躇不前,在員警及救護人員耐心安撫之下,徐女始卸下心防願意前往醫院,員警隨即電話聯繫家屬到醫院照料,電話中女子家人對於員警及站務人員全程積極埶心的協助表達感謝之意,為寒冷的除夕夜增添了一份溫暖。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隊長陳樹文表示,依臺中捷運公司旅客須知第13條的規定,除可歸責於中捷公司之事由外,旅客持有效車票進入付費區至離開付費區之停留時限,不同車站進出,最大時限為90分鐘,同車站進出,最大時限為15分鐘,違反規定者,旅客除應付之乘車票價外,須加收中捷公司公告之單程票最低票價費用,呼籲旅客共同遵守,以維月台候車秩序及效率,另鑑於近期季節和氣溫變化大,容易引發突發疾病,呼籲旅客於捷運站、月臺及車廂內若有身體不適情形或發現他人有需緊急協助事項,請立即向站務人員及捷運警察反映,或按緊急對講機請求協助,以防止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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