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友善行人之都」 中市警局:電子城牆設施持續調整優化

【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臺中市長盧秀燕重視城市人本交通環境,強調「富市臺中,行人安全」的核心理念,致力將臺中打造成為「友善行人之都」。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自112年起持續針對電子城牆(治安要點錄影監視系統)路口設備設置位置檢討優化,112年調整12處、今年度完成調整28處,提升人行環境品質,致力於打造「有愛無礙」的友善行人環境。


立法院於今(113)年4月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從工程、教育、監理及執法4大面向,明確規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推動及改善,完善行人動線及提升交通安全,營造友善行人通行環境。臺中市近年來都市建設蓬勃發展,在有限人車通行空間下,加上眾多民生之公共設施所需箱體(如電力、電信、交通號誌箱及錄影監視系統箱體等),需用路者與管理機關協力,共同維護公共空間安全與順暢,以營造友善之通行環境。


臺中市錄影監視系統自88年起開始建置,至112年底已建構7,273組、3萬2,378支鏡頭,數量為全國之冠,妥善率高達99%以上,因道路線型變更、標線繪設位置改變等空間因素,早期設置之監視系統箱體位置有影響行人通行順暢的情形,為維護公共空間通行安全與順暢,檢視設於人行通道的錄影監視系統箱體,發現有影響行人通行者有12處,已於112年陸續改善完成。
警察局並在113年持續檢視人行道上錄影監視系統設置之現況,藉設備汰舊換新及配合人行道改善工程之際,對於現場不適合置放箱體處,採吊掛式主機箱設計或調整箱體至合適地點設置,包括西區、北區、南區、南屯區、北屯區、西屯區、豐原區、霧峰區、大里區、梧棲區、大甲區、后里區、太平區及潭子區等行政區,共計完成改善28個路口。
由於公共空間有限,行人通行與民生設施亦屬必須,將持續檢視人行道上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的現況,如有影響通行即時調整,並配合設備汰舊換新及其他機關工程辦理,調整優化箱體設施位置,增加人行安全性及舒適度,民眾如有發現箱體設施占用人行通行空間,可撥打110反映,由警察局辦理現地會勘及改善,一起打造「有愛無礙」的行人通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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