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市場逾8成已辦理繳回 中市府提醒6/30為最後受理期限

【記者盧世光/台中報導】北區五權路中央市場已於110年10月公告停止使用並收回攤鋪位,原收回期限為111年6月30日,為體恤使用人疫情期間經營困境,期限延長2年,截至6月下旬,已有213席辦理,繳回比率高達85%。經發局表示,因應收回期限落於週末,中央市場管理室於明(29)、後兩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皆開放受理申請,另現況地下室服飾店家舉辦限時清倉大拍賣,歡迎民眾前來選購。

中市中央市場逾8成已辦理繳回-6月30日為最後受理期限

經發局說明,依據「台中市改建公有零售市場補助費安置費發給辦法」規定,使用人如有營業需求,可申請安置至其他公有零售市場空攤鋪位繼續使用,放棄安置者可依規申請自行搬遷補助費40萬元及設備補助費(依每月使用費15倍計算);依前述規定計算,攤位區使用人平均得申領41萬25元,1樓鋪位區平均得申領55萬1,984元補助費。

經發局表示,中央市場總計250席攤鋪位,繳回期限至今年6月30日止,經發局已於中央市場管理室成立統一窗口,以協助辦理繳回手續。使用人如有搬遷事實及需求,仍應於繳回期限前向管理室辦理繳回程序,並提出申請及切結,經發局原則給予1個月搬遷時間,逾期未繳回或未依上述內容辦理者,市府將不予發放補助費,提醒使用人留意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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