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於113年5日5日20時許獲報,稱東區福勇街發生有民眾糾紛案件,警方立即調派線上警力馳赴現場,到場時發現仍有民眾意圖滋事叫囂,爰立即以防護型噴霧器(辣椒水)壓制,並將現場人員全數帶回偵辦。
經瞭解,本案係因雙方債務糾紛引起,趙姓女子(58年次)帶同友人計5人於該時段前往案發地點與林姓男子(61年次) 協商新台幣2萬元債務清償事宜,未料協調時發生口角,林男及其友人5人持滅火器、椅子致使趙女車輛毀損,雙方人員亦有擦挫傷情事(現場包紮未就醫),警方獲報後火速到場,現場雙方仍持續叫囂,員警遂以辣椒水及優勢警力壓制現場人員,將雙方計10名男女全數帶回,並於釐清案情後依法嚴懲重辦。
警方呼籲,民眾面對問題應理性溝通,切勿藉故生端,警方對於維護社會秩序責無旁貸,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警方對於觸法分子都將依法究辦,以維護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