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城市淨零轉型!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三讀通過

【記者張品君/台中報導】因應國際永續零碳趨勢,台中市政府去年4月公布「台中市2050淨零路徑」後,積極制訂「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共8章63條,自治條例以「零碳產業」、「零碳環境」、「零碳交通」、「零碳生活及教育」、「氣候變遷調適」五大專章加速城市永續淨零轉型;今(21)日在議會支持下順利三讀通過,市府感謝議會全力支持城市永續淨零發展,自治條例後續將函報中央,待行政院核定後公布施行;市府也將接續籌備自治條例子法內容,全力朝永續淨零目標前進。

市長盧秀燕表示,聯合國巴黎氣候協定決議,盼在本世紀末將地球的升溫控制在1.5°C內,故設定2050年達到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目標;目前已有200多座城市承諾達成,台中市為其中之一。市府自103年開始實施「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推動「藍天白雲計畫」、「光電四倍增」、「iBike2.0倍增計畫」、「美樂地計畫」,為台中的減碳打下初步的基礎;但要實踐永續淨零目標,仍需更積極的法規推動,故市府重新制定「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

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法規架構

台中市永續發展及低碳城市推動辦公室執行長黃晴曉表示,市府配合中央法規、響應國際與淨零趨勢及兼顧城市永續發展,設定目標以2005年為基準年,台中市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05年減少30%、2040年減少65%,最終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法規重點包含明定各機關權責分工、設立氣候轉型基金;企業淨零轉型導入ESG輔導團、綠領人才、推動再生能源發展及針對企業進行碳盤查、協助企業減碳,另也納入議員關切的農田灌排水導電度管制、餐飲業者設置節能減碳或油水分離等設施,維護永續生產環境。

黃執行長提到,住商部門推動開發規劃階段也導入永續淨零理念,建構淨零城市,並推動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築物取得綠建築標章、建築能效標示;運輸部門則先公後私,由公務車輛、公車帶頭落實全面電動化,並持續建立完善大眾運輸系統,公共停車場分年設置10%的低碳運具停車格位,持續優化城市零碳交通及環境;並推動永續淨零環境教育及數位零碳生活獎勵,促進市民響應淨零轉型;另因應氣候變遷產生的衝擊,訂定調適專章,加強維生基礎設施、林木碳匯管理並推動滯洪設施濕地化,建構永續韌性城市。

黃執行長補充,為符合台中市永續淨零及特性,市府在自治條例研訂過程中,邀請各界專家學者與局處研商法規內容,辦理至少20場座談、公聽、專家學者相關會議,徵詢多方意見制定條例內容;市府盼藉此建構完善的淨零法制基礎,公私協力強化產業、住商及運輸部門的減碳效果,並從教育及生活層面促進淨零轉型,讓城市邁向淨零發展,打造永續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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