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任意穿越道路危險又違法

【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中市警第二分局接獲民眾報案稱於112年9月2日22時51分許,在本市北區民權路與民權路489巷口有發生交通事故。經警方迅速到場查處,現場為行人欉男(64年次)步行穿越民權路往民權路489巷方向,劉男(89年次)駕駛自小客車沿民權路外側車道往健行路方向直行,自小客車前車頭、前檔玻璃與行人欉男身體發生碰撞肇事,現場汽車駕駛劉男左手指遭玻璃割傷、行人欉男頭部受傷、手腳骨折,均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室就醫。

自小客車駕駛劉男經警方施以呼氣酒測並無飲酒之情事,全案已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影像以釐清發生經過,詳細事故原因將由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進行後續分析研判。
第二分局提醒民眾,行人於清晨或夜間外出時請穿著亮色系衣物,穿越道路時必須行走行人穿越道,不得任意違規穿越道路;車輛駕駛人也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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