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中市警一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陳冠年、白青諺及實習生陳珮玟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於凌晨1時47分許,接獲高女(91年次)報案稱機車忘記停放於何處,需要員警協助。員警獲報後,立即前往現場附近找尋。經費時1小時,距高女所述地點500公尺外順利尋獲。
「我從大里的家中騎乘機車,用GOOGLE導航到這裡找朋友聚餐,印象中我記得這裡附近有一座廟宇,我就將機車停在廟宇內,但吃完飯後要騎車時,我已經忘記我的機車停在哪裡了…」,高女著急的向員警說道。員警先安撫高女情緒,以車行系統查詢車輛最後經過地點,發現最後經過地點與高女所稱停放位置相距甚遠,研判應係忘記停放何處。員警遂徒步陪著高女按圖索驥,沿著其所述之停車位置附近有廟宇之處,鍥而不捨的尋找。歷經1小時,剛好看到一個廟宇的拱門,高女此時興奮地向員警表示:『就是這裡,我好像找到了!』,走進廟宇一看,果不其然就停放在那裡,頻頻向員警表示不好意思,並感謝員警不辭辛勞徒步幫忙找尋機車。
第一分局呼籲,許多民眾停車時,有時未特別注意停車的地點,如路況不熟或街景均為類似,或是停放時間較長,可能會找不到車輛或發生記憶模糊之狀況,也提醒民眾停車時,可找醒目之建築物或門牌地址以手機拍照留存,避免事後發生找尋不到車輛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