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七隊及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於網路巡邏發現,有民眾利用網路購入毒品先驅原料,經偵查,俟時機成熟,遂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搜索票執行搜索,現場查扣許多不明之藥劑、粉末、晶體,及濾紙、磅秤、漏斗等製毒器具,經檢驗為第三級毒品愷他命。
經警方瞭解,40餘歲的楊姓犯嫌從網路搜尋製毒資訊及文獻,復由長子在網路賣場購得所需之化學原物料及器具,直接於自宅開工製造成功製造出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甚至著手尋覓管道意圖販售。警方拘提父子檔時,雙方均矢口否認,辯稱所有不明藥劑僅是化妝品原料,經檢驗均含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成分,讓兩人百口莫辯,全案詢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臺中市刑大呼籲民眾,網路訊息流通快速,許多犯罪資訊亦夾雜其中,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製造、販賣或運輸各類毒品者,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另製造、販賣第三級毒品者,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自毀前程,更勿輕易嘗試來路不明之毒品,粗製濫造的過程對身體危害更劇;如發現不法事證應立即向警方檢舉,警方亦將持續掃蕩毒品並積極斷絕來源,淨化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