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於112年1 月29日9時許發現北臺中城隍廟(臺中市北區大誠街115號)於官方臉書專頁,指稱於112年1月28日22時15分許清潔該廟宇天公爐時,發現香爐顯有異狀,清除香灰時,發現內有雜物,取出發現為生雞頭1顆(外層以塑膠袋套住),隨後發文譴責該行為人。
案經第二分局文正所聯繫該廟宇黃總幹事,表示尚不知行為人是何時進入廟宇埋物,將帶證物生雞頭到所報警請求協助,全案警方依規定受理偵辦,並派員前往廟宇調閱監視器,本案在犯嫌查緝到案後,將依刑法第246條公然侮辱壇廟罪嫌送請臺中地檢署偵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強調,警方絕對不允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也呼籲民眾切勿藉故生端,警方對於犯罪行為絕不寬貸,對不法分子必將通通繩之以法,以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