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品君/台中報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保障土地出租人權益,去年12月21日已訂定「出租不動產(土地、廠房)建議約定事項」,避免土地、廠房出租後,遭違法貯存、堆置或棄置廢棄物情形,致出租人無端負擔棄置場址的廢棄物清理責任。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提醒,土地出租人應慎選租賃對象及確認承租用途,並在出租後加強巡視,做好管理措施,善盡「土地管理」責任,避免土地或廠房遭非法棄置。
環保局表示,農曆春節期間,人人都希望能收到大紅包,但若土地出租人遇到租賃者突然願意高於市價租賃土地或給紅包,就要提高警覺,不肖業者可能會趁機違法堆置廢棄物於租賃土地上或廠房中。若土地出租人不幸遇到土地或廠房遭非法棄置,可撥打0800-066666報案專線,並提供相關租賃資料及配合調查,確保自身權利。
環保局說明,藉由查獲行為人,可溯源循線追查廢棄物產源,才可有效要求事業產源負起清除處理廢棄物責任,降低土地所有權人的損失及法律上責任。若無法釐清清理責任,將由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負起清理責任。
環保局強調,任意棄置廢棄物或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廠房供回填、堆置廢棄物,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且事後仍需負起環境復原責任,提醒民眾勿以身試法。
環保局指出,環保局臉書紛絲專頁「台中好環保」(https://fb.watch/hx35n765pT/)發布廢棄物非法棄置影片,以淺顯易懂及活潑有趣的2D動畫視覺風格,呈現環保犯罪手法,加強市民朋友防範非法棄置觀念。呼籲市民愛護環境,人人有責,一起守護市容,共同維護美好的台中家園。